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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5章 秋菊有了心事(第1页)

吃过早饭以后,秋菊也没顾上帮助妈妈洗涮碗筷,将自己的饭碗一撂,就出门去了。

秋菊走后,蒋明元问沈金焕:“金焕,你昨晚说想给女朋友寄钱,大概需要多少?”

沈金焕回答:“有二十块钱就够了。怎么,叔为我联系下挣钱的事了?”

蒋明元笑了笑说:“这娃,你在里面受了那么长时间的委屈,也该好好休息两天。咱不必吃那个苦。昨晚忠善放下的那一百元你就拿去花呗!”

“那可不行,”沈金焕急了,“那是您挨骂受辱所得到的精神损失费,我可不能乱花的。”

蒋明元又转了个圆场说:“这笔钱你不要也行,叔家里还有一点积蓄,我给你另取一些。这打零工的事,我意思你就别去干了!”

说毕,就打开柜子,取出了五十元钱说:“我给你多了,怕你不要,这五十元你就先拿上吧!”

这会儿,沈金焕也真的有点犯难。他后悔昨晚不该张口说让蒋明元帮自己找事干,一个老实巴交的老头,到哪儿去为自己寻事呢?这显然是不太实际的。可是,眼下自己又真的急需用钱,望着蒋明元手里捏着的五张大团结,他的心自然而然就有些动了。

思谋了半晌后,沈金焕这才说:“叔,你看这样呗,这钱就算是我借你的。只要二十块就够了,等有钱了我一定会还给你的。”

“什么二十块,”蒋明元不高兴了,“这瓜娃,叔这日子还凑合,五十块钱绝对是有的。就凭你这几天对我尽心尽力的照顾,这个情分是用钱无法计算的。你拿去花就是了,叔的就是你的。”说毕,就将钱硬塞到沈金焕的手里。

两个人为此推来让去,最后,沈金焕只拿了二十块,将其他三十块放在柜盖上。

蒋明元又将这几张钱硬递给他,沈金焕就是不接。

蒋明元看沈金焕就是不要,就又想出一手招数,他只拿了十块钱递过去说:“金焕,你不要恁多的钱,叔也不为难你了。你看,二十块钱寄给女友。这十块钱你拿上给你爸你妈买些糕点,几个月没回家了,总不能空着手回去吧!拿上,就权当是叔借给你的。”

这么一说,还真起了作用。沈金焕真的想过给父母买点礼物,可一分钱难倒英雄汉,有这心可没这力啊!经蒋明元一提醒,就再没有拒绝,接过那十元钱说:“感谢叔在我最困难的时候对我的帮助,钱我一定给你还的。”

蒋明元在他的肩膀上拍了拍:“好小伙,叔这辈子能和你成为至交,值了!”

沈金焕就这样与蒋明元依依惜别,背上自己的铺盖卷,到邮政局后,将写给吕锦云的那封信寄出,并给她汇款二十元。然后呢,在一家副食店买了二斤糕点。考虑到田香草给自己织了一件毛衣,觉得也应该回礼,也就给她买了一条丝巾。

重见天日,天也宽来地也阔。沈金焕踏上了回家的路。

就在蒋明元和沈金焕在家里说话的当儿,蒋秋菊兴冲冲地跑到街道上转悠去了。

二十岁的大姑娘,一个人边走边用手捋着自己的长发,心里有一种难以想象的思绪在翻腾着。

昨天晚上,父亲回家时,意外地带来了一位英俊潇洒的青年人,这个小伙的初来乍到,倒没有引起她的兴趣。家里偶尔来个客人、包括青年人在内,也是习以为常的事儿。

可是,后来呢?后来的事儿就让他对这位叫沈金焕的年轻人有了另一种感觉。

先是她代沈金焕买回稿纸信封等回来后,沈金焕不失时机地就趴在自家柜盖上开始写作。当然她并不知道对方写的啥内容。心里却想,一个刚从牢房里出来的人,先休息一下,让自己的精神恢复一下么,急着写啥呢?

可是,当沈金焕让她连夜把信送出时,她却被信封上那洒脱飘逸且不失秀气的字迹所吸引。蒋秋菊也是高中毕业生,她的男女同学里面,还没有人能赶得上他。

秋菊看了看,一封信是写给西京日报的,另一封是写给省广播电台的。秋菊上学时听老师说过,报纸上的文章和电台播出的文章都是由各方面人送去的,这叫投稿。秋菊心想,能给报社和电台写稿,这个沈金焕肯定是个文化人。

让秋菊更为刮目相看的是,当她送信回家后,目睹了沈金焕拳打蒋忠善的场面。那种英雄气慨犹如武松打虎。蒋忠善仗着膘肥体壮,有几斤臭肉,在南街大队甚至周围打过不少人。所以在父亲挨打时她眼睁睁看着,却是敢怒不敢言。沈金焕初来她家,就抱打不平,真是解了秋菊的心头之恨。在她的眼里,对方就是英雄。

秋菊在想,父母这辈子没有儿子,被人瞧不起,也在人前矮三分。姐姐出嫁了,自己在父母跟前,一旦遇事的话却是爱莫能助。假如自己是个男娃,蒋忠善即使欺负父亲,可能都有些分寸呗!

哪个姑娘不怀春,这位已搅入家务事旋涡里的少女回想起沈金焕那种壮举后就突发奇想。假如沈金焕成为自己的老公,当上她父亲的女婿娃的话,一个女婿半个儿。沈金焕这个女婿一定会顶天立地。到那时,你蒋忠善算个狗屁!

蒋秋菊想到开心处,心里就像喝了蜜糖一样甜。

她到街上转悠的目的就是想给沈金焕买个小礼物。

买啥合适呢?认识还不到一整天,礼物重了,对方肯定不收。轻了,又拿不出手。

秋菊思来想去,考虑到沈金焕是个文化人。对,给文化人送礼,就要有个文化味。想到这里,就三步并作两步走,跑到百货大楼的文化用具柜台,买了一个塑料皮笔记本,并精算了一支英雄牌钢笔。然后又兴冲冲地回了家。

蒋秋菊回家后,先进了自己的窑洞。路上她都想好了,笔记本一定要留个念想,不能让其落入其他人的手里。就像她们毕业时同学之间互送礼品那样,签上字更好。

蒋秋菊的窑里有个三斗桌。她摊开笔记本,在扉页上写道:“赠给金焕大哥留念:”下一行又写了一句古诗:“莫愁前路无知己,天下谁人不识君。”

末尾本来想写蒋秋菊三个字,想想不大合适,万一让其他人看了多不好意思。于是就精心画了一朵小菊花。

一切准备好后,就把钢笔别在笔记本里面,拿上笔记本跑到父母亲住的窑里来,她要给沈金焕一个惊喜。

当秋菊一脚踏进主窑的门后,只有父母两人在说话,却不见沈金焕,就问:“我金焕哥呢?”

父亲说:“走了!”

“走哪里去了?”她问。

“回他家去了!”

蒋秋菊怀抱笔记本,痴呆呆地发了半晌愣。待她反应过来后,猛地跑回自己的室内,把笔记本放在桌子上,自己一头倒趴在炕上,嘤嘤地哭了:“金焕哥,你怎么就一声不吭地走了,都不给我打个招呼啊!”看小说,630bo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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