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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节 缘分到此为止了吗下(第1页)

我在秀城的郑和区找到了一处房子,房子是大一居的户型。条件上当然无法和纳斯里家的豪宅相提并论,但足以满足我日常生活工作需要。

郑和区是秀城的华人聚居区。这个区位于秀城的南部,濒临印度洋。这里据说是郑和的船队当年登陆的地方,因此以郑和命名。这个区虽然是秀城几个区中面积最小的一个,但却是最热闹的,因为这里居住了秀城百分之七十的华人。区内很多的东西都是极具中国特色的,比如很多中式建筑,很多中国小吃等。在城区最中心的地带,有一个树立着郑和雕像的广场,被命名为郑和广场。在这个广场上,总是能看到很多华人大妈们在热火朝天的跳着广场舞。在这里汉语是流通的语言,走在街上,经常可以听到各种汉语方言,让人仿佛已经回到了祖国。

我所在的小区门口就是中华小吃一条街,有一家名为“陕西面馆”的小餐馆做的肉夹馍和凉皮特别正宗,特别好吃,极大的满足了我从两年前离开祖国时就一直在膨胀的对于美食的欲望。面馆的老板是夫妻两个,男的名叫李文俊,女的名叫胡素英,年级约在四、五十岁。据二人介绍,他们是在1998年下岗大潮中失去了原有的工作后来到赛吉淘金的。夫妻二人有个儿子,现在正在国内上大学。每年的中秋和春节,他们会回国去和家人团聚两次。

所以从吃住方面来讲,我在离开纳斯里家之后,并没有出现什么不适应的情况,尤其是吃的,还比以前更加合口味了。比较难适应的的是社交方面。因为我自从来到赛吉之后,所认识和接触到的人、我的朋友圈,基本上都是与纳斯里有关的,我所生活的圈子正是他的生活圈的一部分。所以,在脱离他之后,我身边的朋友可以说基本上是没有的。霍华德本杰明以及卡罗尔太太等都曾经联系过我,但是我碍于纳斯里,所以都没有给他们很积极的回应。几次下来,他们应该是也有些受打击,便很少再联系我了。搬离了纳斯里家之后,我渐渐的已经习惯了一个人独来独往,一个人去餐馆吃饭,一个人去捉鬼,有时候还会一个人去逛逛菜市场,然后自己做饭给自己吃。久而久之,我和这里的华人朋友们倒也熟悉起来,只是不会再像和霍华德卡罗尔太太他们那么亲密。

这日,我正在陕西面馆用餐,店里的客人只剩下了我一个。时针指向了九点,天色已晚,此时又是初冬,外面有些微寒。

其实我早已经吃好了,只是他们店里的电视机正在播放CCTV4的节目,是一场华语经典老歌演唱会。所唱曲目都是我爱听的,因此便多留了一会儿,边看电视边和老板娘闲聊着。

这时音乐响起,正是那首经典的《往事只能回味》。我听着“忆童年时竹马青梅,两小无猜日夜相随”时,又想起了纳斯里和奥莉维娅,心中不禁又是一阵酸楚。

我听的正入神,却听到面馆的门响了,进来了一位老者。

这个人远远看上去像是已经有六十多岁了,因为他的头发已经全部花白,佝偻着身子看上去特别苍老。走近后看,他的面容也不过四十八九五十刚出头,只是毫无精神,衬的整个人都格外显老。他身上穿着一件黑色的风衣,风衣上有多处污迹,有几块还是油渍,下摆处拖着一条长长的线,袖口已经开裂,扣子还缺了一个。他的鞋子上满是泥,鞋头磨损的很严重,坐下后露出了袜子,上面还有几个破洞。

他看上去像是混血儿,肤色介于黄色与白色之间。头发是黑色,在灯光的照射下,看起来油光发亮,而且十分凌乱。胡子也是好久没有修理过,杂乱的长在嘴巴四周。他的目光十分呆滞,脸上的表情也已经完全被抹掉,仿佛木头人一般。

我第一次见到纳斯里时,虽然他也是如此颓废,但仍无法掩盖掉他原有的风采。而这个人,则从进门的那一刻起,就给我留下了极差的印象,他几乎已经成为了脏、乱、颓的代言人。

“一碗咸汤面,一瓶啤酒。”他说道。

“真不巧,啤酒今天没有了,不如换中国白酒怎么样?上次你喝过的二锅头,还不错吧?”老板娘忙招呼他。

我没有太关心他们的对话,因为我的腕表突然“震动”了起来。我忙拨了“1、2、3”三个数字命令,戴上了拉斐尔眼镜。然后,在这位邋遢老者的身边,就出现了一个鬼魂。

这是一个白种人男鬼,看样子年龄应该二十五六岁上下。他的个子很高,身材十分魁梧。比较醒目的是他额头上的那个洞,看来他应该是中枪身亡。他的眼睛直勾勾的盯着那位邋遢老者,目光中充满了怨恨,令人不寒而栗。

赛吉是禁枪国,而且没有死刑,这个人竟然死在枪下,而且死的如此不甘心,必然有莫大的冤屈。而那位邋遢老者,和这位小伙子是什么关系呢?为什么一个的表情看上去生无可恋,一个却恨意满满?

想到这里,我的手悄悄的摸向了随身包,准备摸出幸运星将这只鬼捉到,然后再带回家去细问“冤情”。

没想到,我的胳膊肘因为抬得太高,碰到了端面上来的老板娘,她的面直接扣在了我的桌子上,面汤迅速流开,将我的裤子弄脏了。老板娘忙跟我道歉,又让老板再重新煮一碗。我不好说什么,示意她没关系,便走进厕所去将面汤洗掉。

就这么一会儿的时间,待我走出厕所后,发现那位邋遢老者已经不见了,当然那个鬼也跟他一起走了。我忙冲出面馆,向路上望去。只见那只鬼正在拐角处。我边拼命追了上去,边掷出了一颗幸运星,将鬼捉住。

我的动静惊动了那位老者,他回头看向这边。我忙蹲下,假装系鞋带。待他走远,我才将幸运星捡起来。

我还没有付账,因此又回到面馆,老板娘问我发生了什么事,我只说看那位老者有点儿像我一位亲戚,便追了上去,后来发现看错了。老板娘听我这样说,便信了。我记起方才那人点餐时老板娘的话似乎表明他们有些熟络,便问她是不是认识他。

老板娘说道:“他叫道格拉斯·菲利克斯,就住在附近的牡丹花园小区里,他是帮一家仓库夜里做看守的。他刚才大概就是忙着去上班,所以连重新煮一碗面得时间也等不及了。”

“他自己一个人生活吗?看他这样大年纪,倒也不容易哦。”我说道。

老板娘道:“他好像的确是一个人生活的,没有听人说起过他有老婆孩子的。唉,你看他的样子也知道是单身汉啦,也的确是挺不容易的。”

我谢过老板娘,回到了自己的住所,打开幸运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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