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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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章(第1页)

同时,吴千秋和贺摇花虽师门不同,但同在时天府求学,彼此间也有些交情,所以才能这么直接调侃。

贺摇花一撩鬓发,连回答都相当轻蔑:“她管得着吗?”

正巧门外小厮扣门上菜,阮重笙看贺大爷的架势,深觉还是别吓着人家,接过盘子自己端回来。

他伸手去推贺摇花双腿,可惜后者纹丝不动,还指着腿耸肩,阮重笙乐了:“它们不肯移尊驾是吧?”

算了算了,跟小荷花计较什么劲,伺候着吧。

他先把酒坛子暂搁在晋重华面前,将酒碗往他跟前一推,笑眯眯道:“师兄啊,这糊涂仙其实用杯子喝不带劲,用碗才……”

放下一口喝了一半的酒坛子的晋重华问:“才什么?”

“没……没什么。”阮重笙自个儿把下巴按了回去,然后就是猛一摆桌,豪气道:“师兄好酒量!再上三坛酒来!”

后半句刻意扬声,门外龟奴爽快应答。

继而回身,绕着那翘在桌上的腿替贺大爷布菜。

吴千秋此时利落地把凳子往晋重华那桌一拖,也拍开一坛酒牛饮。于是这边的桌子空了,而台下丝竹管弦更甚。

阮重笙听着下头喧嚣,跟着贺摇花一起探开帘子环视。

可不动不打紧,一动,却生生跟对面人对上了眼。

那头的人也是一愣。锦衣华冠,王孙公子打扮,但面色窘迫难掩,一瞧就是初入青楼。

正是那横川高枕风。

风月地里遇“故人”,怎么说话是个学问。

隔着这么远,勾肩搭背哥俩好是不现实了,何况也没熟到这地步。装作没看到……谁信啊。

阮重笙:“……嘿,好巧。”

那边呆滞的反应显然引起了同行注意,于是帘子被另一只手拂开,露出全貌来。

这纱幔本就挡不住什么,阮重笙眼尖,一眼看到头。

呵,好巧,高枕风,天云歌,慕容醒,落潇潇。

阮重笙瞄一眼身后,嗯,晋重华,贺摇花,吴千秋。

巧是真巧,九荒聚了七荒,个个是内门亲传。知道内幕的外人可不得当场昏厥过去。

对面探帘的正是天云歌。他似乎不觉得尴尬,反而在看见阮重笙的瞬间就开始挥手,依稀喊着什么话,阮重笙从口型里勉强分析出“阿笙”二字。

贺摇花懒懒抬起眼帘,语气轻飘飘道:“苍茫天云氏都来凑热闹?这青楼好大的名气。”

青楼名气大吗?大的。位于金陵秦淮岸,自古风月集聚,美人温柔,先帝下江南时曾亲临登楼,大叹金陵风土滋养美人如斯,还带走了当年的花魁清倌入宫封妃,盛宠不衰。

但人间再大的名,也不该惹这么多天九荒的人齐聚。

阮重笙果断放下帘子,回了原位,恰巧小厮端着三坛子糊涂仙上来,还又添了不少菜色,笑嘻嘻道:“都怕阮公子和几个朋友不够嘛。”

酒是正好,菜够不够就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了。

青楼名气大还是有原因的,上到鸨母姑娘,下到小厮龟奴,个个贼精。

之前的些许疑惑被小厮的话冲了个干净,阮重笙笑骂:“去去去,小心爷搁你们这儿吃霸王餐!”

“哎哟,那妈妈和姑娘们一定乐意!”

第36章风月(3)

贫嘴归贫嘴,阮重笙又将菜重新布了些在引阳上君桌前,回身时闻贺摇花正拨弄着碟子,食指在桌上轻点,一副若有所思样子。

阮重笙捻一块摆盘用的青杏放入口中,顿时重温了一回五官扭曲的滋味,颇为怀念道:“你口味还是没变,嗜酸。”

贺摇花口味与阮重笙大致相同,但有两点差异挺大。一是酒量,千杯不醉沾不了边,反而是小酌几口就得来个宿醉;二是嗜酸,无酸不欢。

回首当年,阮重笙还揣测过他家小荷花是不是个女扮男装的小姑娘,还是那种怀了娃娃,而且是怀了男娃娃的女娇娥。

于是某日他曾调笑:“都说酸儿辣女,小荷花你是不是要给我生儿子啦?”

那时好像就是小芳菲跟着伺候他们,不知这“旧爱”是否因此而来。

胡思乱想之际,记忆里的小荷花幽幽传音过来:“你不是看上了晋重华吧?”

阮重笙一愣,下意识瞄了一眼当事人,而那人正端坐在七步之遥,方才的酒坛子已经空了,手中执着个空杯抵在下巴,一脸平静地望着下面的声色犬马,还看得有些得趣。只是那姿态活像是身在九荒哪处仙境,而非小小金陵的青楼楚馆。

似乎感知到了他的视线,晋重华偏过头,下巴微抬,冲他笑了笑。

又愣了三秒后,他道:“想什么呢!哪能啊!我就是觉得他生得挺……挺讨喜的……我就喜欢他那样的嘛。”

难得一向嘴皮子利索的阮公子也能结巴。

贺摇花提着酒壶,直灌了大半壶酒水下肚,末了一抹唇角,嗤笑道:“你什么时候喜欢他那一卦的了?我记得你当年不是最喜欢那些个奔放风骚的?”

阮重笙猝不及防被提及黑历史,呛着咳嗽起来。

说起来,这其实跟“小仙女”这个称呼一样,还是有典故的。

当年的阮软还不是现在的阮重笙,长期泡在书堆里让他其实也没什么真经验,并不识得真正烟花风月,端听几个纨绔常说什么美人怀温柔乡,乘着兴头仗着脸皮曾带贺摇花去青楼里找乐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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