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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与君诺比翼今生(第3页)

云歌有点不能理解刘弗陵的意思。如果他只是“陵哥哥”,那么所有诺言的实现,都会很容易,可他不只是她的陵哥哥,他还是汉朝的皇帝。云歌傻傻地点头,“我从没有忘过。”

刘弗陵微笑:“云歌,今后,我想只做你的‘陵哥哥’。”

云歌大瞪着双眼,一时间不能真正理解刘弗陵的话。

半晌后,才张口结舌地说:“那……那……可是……可是……”最后终于磕巴出了一句完整的话,“那谁……谁做汉……汉朝皇帝?”

刘弗陵看着云歌吃惊的傻样子,故作为难地问:“是呀!谁做汉朝的皇帝呢?”

在巨大的喜悦中,云歌略微清醒了几分,伸手想打刘弗陵,“你那么聪明,定是早想好了,还不赶紧……”无意牵动了内腹的伤,云歌皱眉。

刘弗陵再不敢逗她,忙握着她的手,在自己手上打了下,“云歌,你觉得刘贺和刘病已哪个更好?我觉得这二人都不错,我们就从他们中挑一个做皇帝,好不好?”

云歌此时真正确定刘弗陵所说的每个字都认真无比,甚至他已经有一套周详的计划去实现他的决定。

云歌本来抱着壮士断腕的心留在刘弗陵身边,虽然无可奈何,可她临死时的后悔遗憾让她觉得,这个无可奈何也许比离开陵哥哥的无可奈何要小一点。

却不料刘弗陵竟然愿意冒险放弃皇位,云歌只觉得她的世界刹那间明亮灿烂,再无一丝阴霾,她甚至能看到以后每一天的快乐幸福。云歌已经很久没有这般快乐的感觉,挤得心满满的,满得像要炸开,可即使炸开后,每一块碎屑都仍然是满满的快乐。

刘弗陵看云歌先是痴痴发呆,再傻傻地笑,然后自言自语,嘴里嘀嘀咕咕,听仔细了,方听清楚,她竟然已经开始计划,他们先要回家见她父母,把三哥的坐骑抢过来,然后他骑马,她骑着铃铛,开始他们的游历,先去苗疆玩……再去……

她要搜集食材民方、写菜谱。汉人不善做牛羊肉,胡人不会用调料、不懂烹制蔬菜,她可以边走,边把两族做食物的好方法传授给彼此,让大家都吃到更好吃的食物……

刘弗陵心内酸楚,他把云歌禁锢在身边,禁锢的是一个渴望飞翔的灵魂。云歌在皇宫内的日子,何曾真正快乐过?

不过幸好,他们的日子还有很长。

皇位,他从来没有喜欢过,却要为了保住它,失去一切。把它给有能力、又真正想要的人,他们会做得更好。

放弃皇位,他可以和云歌去追寻他们的幸福。

刘弗陵庆幸自己做了此生最正确的决定,他也终于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去飞翔,做自己想做的事情。

“云歌,你有钱吗?”

云歌还沉浸在美妙的幻想中,闻言呆呆地摇摇头,又点点头,“我没有,不过我会去赚钱。”

刘弗陵嘉奖地拍拍云歌的脑袋,“看来我这个媳妇讨对了。以后要靠你养我了。”

云歌笑得眼睛弯弯如月牙。

“是哦!某个人只会卖官,以后没得官卖了,好可怜!将来就跟着我混吧!替我铺床、叠被、暖炕,服侍好我,我会赏你一碗饭吃的。”

刘弗陵听到云歌的软语娇声,看到她眉眼盈盈,心中一荡,不禁俯身在她额头亲了下,“我一定好好‘服侍’。”

云歌脸红,啐了他一声,却不好意思再回嘴,只悻悻地噘着嘴。

刘弗陵对云歌思念多年,好不容易重逢,云歌却一直拒他千里之外。此时云歌就在他身畔,近乎无望的多年相思全成了真,心内情潮澎湃,不禁脱了鞋子,侧身躺到云歌身旁,握着她的手,静静凝视着她的侧脸,心内只觉满足安稳。

云歌感受到耳侧刘弗陵的呼吸,觉得半边身子酥麻麻,半边身子僵硬。有紧张,有陌生,还有喜悦。

只愿她和他安稳和乐、天长地久。

刘弗陵看云歌紧张,怕影响到内伤,手指钩着云歌的手指,打趣地说:“等你病好了,我一定洗耳恭听你唱情歌,省得有人大庭广众下抱怨,这闺怨都传到异邦了。”

云歌和阿丽雅说时,一派泰然,此时想到刘弗陵听她当众鬼扯,不知道当时心里怎么想,羞红了脸。

“你还敢嘲笑我?我那是为了帮你赢!我说那些话都是有的放矢,不是胡乱说的。羌族少女十三岁时会收到父兄为其准备的一柄弯刀,作为成年礼,等她们找到意中人时,就会把弯刀送给对方,作为定情信物。阿丽雅的弯刀还没有送出,证明她还未定情。羌族少女头巾的颜色也大有讲究,绿色、粉色、黄色、蓝色都代表着男子可以追求她们,阿丽雅的头巾却是红色,红色代表她不想听到男子的情歌,不欢迎男子打扰她。阿丽雅既未定情,为何会用红色?唯一的解释就是她已经有了意中人,但是她还未告诉对方。我当时想诱她答应文斗,必须先让她对武斗有畏惧,可草原女儿很少会胆怯畏惧,所以我只能尽力让她觉得有遗憾和未做的事情。阿丽雅以公主之尊,都不敢送出弯刀,只越发证明意中人在她心中十分特殊,阿丽雅的感情越深,就越有可能同意文斗。”

刘弗陵此时才真正了然,原来云歌当时没有一句废话,她的每个动作、每句话都在扰乱阿丽雅心神,等云歌提出文斗时,阿丽雅才会很容易接受。

刘弗陵捏了捏云歌鼻子,动作中有宠溺,有骄傲,“看来我该谢谢阿丽雅的意中人,他无意中帮了汉人一个大忙。”

云歌的笑有点僵,呵呵干笑了两声,“这事,你知我知就可以了,千万不要告诉别人。若让我三哥知道我鼓捣女子去追他,定会把我……”云歌做了个怕怕的表情。

刘弗陵几分诧异、几分好笑,“阿丽雅的意中人是你三哥?原来你早知道她。”

“不是,不是,我是近处看到阿丽雅才知道,你看到她手腕上带的镯子了吗?挂着个小小的银狼面具,和我三哥戴的面具一模一样。你说一个女孩子贴身带着我三哥的面具,能有什么意思?”云歌乐不可支,笑出了声,“三哥要郁闷了……哎呀!”

牵动了伤口,云歌疼得眼睛、鼻子皱成一团。

人,果然不能太得意忘形!

刘弗陵忙道:“不许再笑了。”

云歌龇牙咧嘴地说:“我心里开心,忍不住嘛!你快给我讲点不高兴的事情听,我们什么时候离开长安?越快越好!我真想伤一好,就和你离开长安。”

刘弗陵肃容,想严肃一点,可是眼睛里面仍是星星点点快乐的星芒,“没有那么快,不过我想一年之内肯定可以离开。”

“我看大哥很好,嗯……大公子除了有点花花眼,好像也不错,传给他们中的谁都应该不错的。为什么还需要那么长时间去选择?怕朝廷里面的官员反对吗?还是怕藩王不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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