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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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章(第1页)

假如我是一个苏联人,我绝不会热爱斯大林帝国。我会向写作《古拉格群岛》的大文豪索尔仁尼琴靠拢,甘当替他收集整理资料时的助手。在斯大林的统治下,宣称最&ot;爱国&ot;的都是克格勃们,而我宁愿跟索尔仁尼琴一样被冠以&ot;叛徒&ot;的恶名驱逐出境。

假如我生活在晚清时代,我绝不会热爱大清王朝。我会向&ot;拼将十万头颅血,须把乾坤力挽回&ot;的秋瑾女侠靠拢,甘当为她磨刀的&ot;革命军中马前卒&ot;。在慈禧太后的统治下,宣称最&ot;爱国&ot;的都是李莲英和袁世凯们,而我宁愿跟秋瑾一样被冠以&ot;大逆&ot;的罪名斩首示众。

我还想继续追问:生活在三个时代的夹fèng中的鲁迅先生,究竟爱哪个国家呢--是大清帝国,是北洋政府,还是蒋介石的国民党政府?对这三个庞然大物,鲁迅先生好像都不喜欢。那么,鲁迅是&ot;卖国贼&ot;了?

据说,&ot;方舟子&ot;毕业于中国科技大学,后来还喝了洋墨水,得了洋学位。他定居在美国富裕的加利福尼亚,谈起热爱中国来却&ot;头头是道&ot;。(生活中美国的华人,往往给国内的人以最爱国的印象。但我总是纳闷:既然这么爱国,你们为什么不回来呢?是要打入敌营十八年?)虚伪是一种不能原谅的品质。我从此人身上可以看出:&ot;奴在心者&ot;,绝非墨水和学位所能改变。

有的人,天生就是奴才和白痴,自己却毫不自知,还老以为自己是天才。由此,我想起一个小笑话来:疯牛病横行地球的时候,两头牛一边吃糙一边聊天。公牛忧心忡忡地对母牛说:&ot;现在疯牛病很厉害,我们千万不要染上了。一染上,我们立刻就会被主人杀掉,死无葬身之地。&ot;母牛白了公牛一眼,义愤填膺地说:&ot;你说的真稀奇,我们是骆驼,骆驼不是牛,怎么会得疯牛病呢?&ot;

方舟子先生的处境跟这头母牛一模一样。

不过,网络上有白痴,也有不少真正的天才。这些天才的思想和天才的文字,真是让人拍案叫绝。今天晚上,我在网络上浏览到了两篇&ot;陆祀寓言&ot;,写得妙趣横生,背后的意蕴跟我的想法不谋而合。

其中一篇是《替皇上出气》:

有一只苍蝇听说,皇上在京城里受尽了洋人的气,不是洋人见了皇上根本不下跪,就是洋人指责皇上将臣民随便抓去杀头违反国际公约,而皇上则吭唧吭唧地回不出一个屁,只能忍气吞声。

这苍蝇就气不忿地嗡嗡:反了,反了,太阳从西边出来了!它立即收拾行囊,准备上路,要到京城里去替皇上出气。

一只蚊子也颇有同感,飞来问苍蝇:&ot;你到京城里要怎样替皇上出气呢?&ot;

苍蝇说:&ot;我给他们洋人的饭菜里下蛆,让他们都得传染病,看他们还敢藐视咱们的皇上?&ot;

蚊子说:&ot;对,我也和你一道去,我非把洋人都叮得满身是包,叫他们奇痒无比,难受异常,看他们还敢顶撞圣上?&ot;

这苍蝇和蚊子就出发了,它们星夜兼程地赶往京城。

终于到达,但不知洋人都住在哪里。它们就朝着城门口的一位军爷飞去,想问问路。

不想,那军爷突然大巴掌一拍,竟把苍蝇和蚊子都拍死了。

军爷还咧咧着嘴骂道:&ot;真他妈的讳气!大白天臭苍蝇骚蚊子直往脸上撞,比撞上他奶奶的洋鬼子还讳气!&ot;

另一篇题目叫《有一只蛐蛐》:

有一只蛐蛐被主人养在罐中,用于和别人的蛐蛐争斗。

这蛐蛐还真勇敢无比,打败过无数的其它蛐蛐,其中包括蓝眼珠、黄毛的蛐蛐,不过它自己也付出了沉重的代价,一条大腿被别的蛐蛐咬掉了,可它为主人赢得了许多的奖金(均按美元计),还赢得了许多的荣誉,诸如:金牌蛐蛐、冠军蛐蛐、还有独腿将军蛐蛐等等。

为此,就举行了一些升主人国旗、奏主人国歌的仪式,每到这一时刻,这蛐蛐就一条腿地庄严立正,眼中浸出激动的泪水。

一些其它的蛐蛐就在背后议论,说这罐里的蛐蛐是个傻瓜,把主人的国旗当成了自己的国旗,把主人的国歌当成了自己的国歌。

这蛐蛐听到后,在罐中吱吱地叫:&ot;主人的国旗就是我的国旗,主人的国歌就是我的国歌!&ot;

其它的蛐蛐坚持说:&ot;你仅仅是一个工具而已,换一个主人就会有一个新国旗、一个新国歌,想想你以前的主人是大龙旗,后来是大虎旗,虽然你现在是在这个主人的国旗和国歌下举行仪式,但将来你再换主人,又是另一个国旗和国歌了!&ot;

这蛐蛐就跳着脚地不干,叫:&ot;我不换主人,我不换主人,什么以前和以后的,我要生为眼前这个主人的虫,死为眼前这个主人的鬼!&ot;

它腾地跳出了罐,要跑去找主人宣誓效忠,表示自己海枯石烂也不变心。

不想,传来仆人的嘶叫:&ot;有蛐蛐跑出来了,有蛐蛐跑出来了!&ot;

主人问:&ot;是哪只?&ot;

仆人答:&ot;就是那只独腿的!&ot;

只听主人说:&ot;那只独腿的如今也没有什么用了,踩死算了!&ot;

就有一只大脚一下子踩在了这蛐蛐的身上。

临死前,它还在呻吟着:&ot;我对主人一片忠心,又是功臣,为什么下场连下岗工人也不如呢?&ot;

宁萱,你说这两篇寓言写得妙吧?真是天才手笔。

我喜欢这样的小品文,远远超过那些厚重晦涩的理论文章。我一向认为,真理是最通俗、最简明、最清晰的。那些晦涩的文字,要么是作者自己也处于糊涂的状态,要么就是他故意不让别人懂。

如果有机会的话,我一定要跟这位名叫陆祀的、了不起的作者结识结识。

今天,跟我一同租这套房间的朋友萧瀚,晚上做了一道炒年糕,请我一起吃。这年糕是他的亲戚从江南带来的。

我立刻就想起了你。你的家乡与萧瀚的家乡相隔不远,都是烟雨迷蒙的江南。

你们那里,大概也有吃这种年糕的习惯吧?小时候,你是不是经常吃外婆做的年糕?

我是吃着外婆做的年糕长大的。不过,我们家乡的年糕,与你们那里的有所不同,我们的年糕做成马蹄的形状,大家俗称&ot;马蹄糕&ot;。不加一点糖和香料,单靠大米本身的味道,就已经香甜得让人&ot;爱不释口&ot;了。我外婆做的年糕远近闻名,跟我奶奶做的豆腐一样,堪称地方一绝。

我曾经在一篇文章中说:&ot;没有外婆的童年是残缺的童年。&ot;这句话可能太绝对了一点,但我对此深信不疑,它至少是我自己所体验到的&ot;相对真理&ot;。果然,它也赢得了不少读者朋友的共鸣。

我们都是外婆带大的孩子。外婆带大的孩子,与土地和飞鸟、与蓝天和白云、与青山和绿水之间,有着浓情蜜意。

外婆的善良,像蜜一样,酿着孙子孙女们的心。因此,这些孩子都是善良而敏感的。

吃着年糕,我盼望着我们的相聚。相到相聚,我又回忆起我们相识的经过来。今天,离我们第一次的见面已经半年了,我们一次见面就&ot;一见钟情&ot;,不久以后就大胆地&ot;私定终身&ot;。这是一场我们都没有预料到的&ot;闪电战&ot;。看来,缘分真是一种奇怪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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