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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轲以前从列子那听过老子,不过是三言两语,不甚清楚,不过能被列子体积的实名制人物为数不多,相比老子也是了不起的人物。
荆轲佩服这个人,就想学习这个人,先从唱歌开始学起。
于是他即将踏上乐坛。
如果隆重点,可以说荆轲即将登上历史舞台。
☆、第十四章劝君更尽一杯酒
荆轲十六岁的时候打过一场架,由于没有在学校读书也没有在单位工作,所以不用担心被开除,但是荆轲总是不安,觉得这种行为已经超出了好孩子的范畴,苦于老爹和列子老头都不在身边,所以荆轲也找不到人去请教。
少年一路从齐国即墨走过卫国下野,赵国邯郸,来到燕国蓟城,会在收费厕所看到有偿提供绳子的大妈,会在桑树林中看到采桑的少女,会在长满野草的山坡远远地看到秦国名将白起,也会在都城看见各国的出人以及乘客。这些出人由于常年背负客人,所以肩膀强壮无比,同事肩膀中间会凹陷,便于放置竹筐,竹筐里还会提供当天王公大臣八卦新闻的小竹简。对于比较有身份的客人,出人还会提供本地民歌的演唱。很多出人跑过很多地方,见多识广,会的各地曲调也很多,所以很多出人都加入了隶属周朝礼部的采风部门。算是乐坛人士。
周朝是诸侯曾经的大哥,但现在地盘很小,很多原来的小弟都不怎么搭理他,所以周王每天只好在自己酿酒唱歌,因为专一,所以精通。
列子曾说:唯有极于情,方能极于剑。
周王每天愁闷,所以酿的酒度数比较高,唱的歌比较苦,两者都让人潸然泪下。燕国跟周朝走得稍微近一点,所以得到了一些酿酒和歌唱技术,回来两者都很盛行。燕国人民小时候剩下来会用酒精冲羊奶喝,打个酒嗝能让苍蝇从空中醉倒在地。
荆轲十六岁之前跟着老爹蹭了几顿酒,只不过度数不高,隔靴搔痒,因为酒在齐国不是很盛行,卖的比较贵。到燕国来之后就发现便宜多了,齐国的一杯酒的钱在这可以买一桶。很多商人就来燕国批发再卖到齐国,赚个差价,只不过路费很贵,而且密封措施差,太阳晒几天就蒸发干了,只是固体酒精,而且易燃易爆,所以齐国人就用烧火煮饭,后世称煮火锅。
老子远去天竺的时候把酿酒技术也带着,只是会酿不会储存,酿出来的酒得当天喝掉,不然很快就变质。释迦牟尼见老子爱这一口,就帮忙酿了很多,到那自己不喝,老子怕浪费,就自己解决掉,所以每天喝的醉醺醺的。释迦牟尼就趁着老子半醉半醒的时候向他请教,按惯例旁边也会有人记录。只不过释迦牟尼故意往自己需要的方向引,然后给国民看这都是老子的意愿。比如说老子喜欢吃饺子,也喜欢吃粽子,但释迦牟尼喜欢更喜欢饺子,就只问老子喜不喜欢饺子,而不问粽子。后来释迦牟尼出了很多书,表达了很多想法,其实只有老子的一半。
荆轲来到燕国找工作,由于唱歌跑调遭到高渐离鄙视,但是写得一手好字。其实字写得好不好高渐离完全分不出来,只是他缺一个记账的,经常赔本,看到荆轲年轻,眉清目秀,外地来的,饭量应该不大,比划着交流。好在荆轲年少,人比较精明,学习新事物比较快,燕国语言很快掌握了。由于卷舌音比较夸张,荆轲闲时练习的时候经常喷饭,惹得高渐离大怒,唾骂他浪费粮食。
燕国信奉张仪的连横政策,和秦国关系比较好,采用的文字也是秦文。荆轲在卫国学习的发音虽然错得离谱,但是文字还是正确的,高渐离给他的工作很快就走上正轨。以前老高的都是一笔糊涂账,现在发现城东的药铺老板总是赊账不还,而隔壁的韩寡妇经常多给钱,这让光棍的老高想入非非。
好,本文第一次正式出现&ldo;想入非非&rdo;这个词。众所周知,想入非非在历朝历代都是被禁止的事情。这句话完整地说法是:周所周知,老百姓想入非非在历朝历代都是被朝廷禁止的事情。
其实说一半大家都能够明白。
不过此时老高的想入非非只是何寡妇的裙子,没有其他的一些思想上的行为。荆轲想起列子故事里那些冲冠一怒为红颜的英雄,就劝老高勇敢向前进。
高渐离愁眉苦脸:没胆子。
荆轲道:家里不是有一罐虎胆酒么?拿来喝吧。缺什么不什么。
高渐离道:何寡妇守寡这么多年,我是不是多得吃猪腰子?
荆轲道:先壮胆吧,犯罪工具和犯罪动机你都有了,就缺胆量。
高渐离:小家伙不学好,那跟我一起喝两口。
荆轲道:我还未成年,不能饮酒。
高渐离道:燕国规定十六岁就已成年,十八岁就得结婚,不然会坐牢。我让何寡妇给你介绍几个。
荆轲道:先喝酒吧。
老高之前也做过出人,因为唱歌声音太大总被客人投诉,所以改行卖狗肉,没事儿喜欢嚎两嗓子,后来还学会了筑这样乐器,自弹自唱。高渐离跟老子一样说话有一点含糊不清,荆轲也不知道他在唱什么,似乎有&ldo;姑娘&rdo;&ldo;汉子&rdo;&ldo;快活&rdo;&ldo;狗崽子&rdo;这样的字眼。他跟着喝了两口,喉咙像火烧,烧到了脑子里,脑子出现很多死人的场景,出现了卫国那场梦里的药材和刀剑,乌云和白马,还有那个长得绝对算不上漂亮的姑娘,只是容貌越来越模糊,剑光越来越此言。他睁大眼睛看老高秀气的脸庞,狐媚的眼睛,和满嘴的大黄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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