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挑高的中庭,巨大的巴卡拉水晶灯之下,有一整支管弦乐团,带着白色手套的乐手们正用手中乐器奏响悠扬欢快的舞曲。这乐团不是简化的五人乐团,而是包含着长号、萨克斯、小提琴、短笛、短号、低高音鼓的正式管弦乐团。
伴随着乐团奏出的舞曲,舞池里,男人穿着燕尾服,女人们穿着舞会式的长裙,长裙之下,就连舞鞋踢踏起的飞尘,都是闪亮的。
进入这里,叶酩就像鱼儿入了水,将外头的大衣一脱,交给侍者,吩咐孟佳期自便后,便挽着她新攀上的公子哥商墨成的手,巧笑倩兮地离开了。
彬彬有礼的侍者过来问孟佳期,需不需要提供衣物保管服务,孟佳期礼貌拒绝了。
她来这里也不是想跳舞,而是想见识舞会场合下,上流人士的正装,看他们身上西装的剪裁、看他们举手投足时,西装合身的程度,也看他们服装的材质、面料和搭配。
在舞厅角落,放着一架绒皮沙发。她在沙发上坐下,从肩包里掏出黑皮软封的oleske插画本,将红环自动铅笔的笔身放在嘴里咬一咬,翻开一页全新的白纸。
舞会的角落有些阴暗,好在有一盏巴洛克风格的瓷胎小天使丝罩台灯。就着灯光,孟佳期目光在舞池里扫了又扫,开始寻找一个绘制的对象。
她在锻炼自己插画速写的能力。这也是她答应叶酩来参加舞会的原因。
舞池里的男人们也是帅的,只是西装穿起来,饶是在风度翩翩,也有不尽人意之处。骨架不够高大,肩膀不够宽,手臂长度不合适,腰太粗,抑或是抬起手时,西装并不合帖,在胸前隆起一团。
总有一种粗蠢在里头。
孟佳期将目光从舞池中收回。
也是这个时候,她看见了沈宗庭。
绒皮沙发是典型的l式结构,俗称贵妃款。l形的两横都紧贴着墙壁,若说孟佳期在l结构的末尾,那沈宗庭就恰好在l起笔时的开头。
这人姿态闲闲,慵懒地靠在沙发上。他的坐姿很有些大马金刀,又透着足够的随意,右腿抬起,脚踝往上五寸处架在左腿上,鞋是方头三接头的牛津鞋。
孟佳期低头,甚至能看到他干干净净的鞋底,鞋底上有一个老人头的标志,未被磨损过,像崭新的古罗马钱币上的头像。
双排扣的柴斯特廓形外套,一直垂到他的膝盖。
他的脸隐在光线照不到的黑暗里,一束光线打向他的手部,手骨修长,骨节清棱。灯光下,袖口处的羊绒布料泛着上好的光泽。
他夹着一根烟,指尖有火星在闪。当他将烟凑向唇部时,像极了油画电影的截图,贵气,轻盈,傲慢。
就在这一瞬,孟佳期脑中画面忽然定格,她将咬在双唇中的红环铅笔取下,铅笔的笔尖摩挲在速写纸上,发出细微的“唰唰声”。
直到黑色的阴影落在雪白的画纸上,也落在她身上,她像猎物,落入他阴影的网中。
光线被全然挡住,孟佳期下意识抬头,对上他的眼睛。
“你在画我?”眉目英俊的男人定定看向她,唇角微挑,修长手指抵住速写本边缘。
光是这一眼,就让她耳朵发热。
“抱歉,我这就——”她道歉,正想将这张画撕掉,男人手指抵住了速写本的上缘,她根本翻不开这一页。
他们就在这微小的、薄薄的一张纸中较劲,她要翻开撕下,而他手指抵着这页纸,任由纸被他抵出折痕。
他倾下身,光线挪移,速写本被暴露在亮处,她的速画稿暴露无遗。画稿依稀是一个男人持烟的姿态,那种懒散又吊儿郎当的气质,也被她勾勒得入木三分。
沈宗庭轻笑起来。他的笑声微微地发哑,像被轻轻摩挲过的、揉皱的羊皮纸,很有些好听。
“没事,画吧。”
“噢。”她低头拽回那本素描本,不知道男人在笑什么,还以为是自己一念之间的crh被正主抓到了,脸上微微发窘。
这一发窘,手下就慢了,红环铅笔靠在虎口处,停顿了。但是男人却没走开,低头看着她的画稿,很有几分兴致。
孟佳期被陌生人对画稿的注视弄得越发地窘,腹诽此人是不是太没边界。
她想将那张画稿撕掉,手指刚将页面翻起,又被男人洞悉了意图。
“别撕,”他手指按住她的画稿。“画得不错,为什么要撕。”
他们距离很近,近到她鼻尖都是他浅淡的气息,像清晨的露水,冷而凉。
这气息让她脸颊发热,发烫。抬眸,却正好撞上男人幽深的目光。
他筋骨脉络分明的手按着她的速写本,似乎要争夺这一页纸的控制权,腕骨上一枚陀飞轮,指甲边缘修剪得干净整齐,连一丝毛边都没有。
这双手,莫名显得很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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