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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五章 奥术尖兵(第1页)

穹鸿多元宇宙大知识——此宇宙中的奥术尖兵一般是指具备、2阶奥术能力战士,他们通常会练就定发、瞬发或施法免材的专长。

东a子一行在一个山坡上的一个岔路口停下车来,遥望着远处的一座城镇——比哈蒙威尔镇足足大了十几倍的城镇!

那是山陵之间一大片开阔的谷地,正中突起一座雄伟的巨岩。米黄色的巨大城堡从巨岩上拔地而起,令高耸的塔顶直插云天。好似一座挺拔而浑厚的雄鹰气昂昂的立于灰色坚岩之上,傲视着四周的广阔大地。

而在这巨岩与城堡的四周围绕着数十圈的大型房屋,每个都有四层楼高,米黄色的高墙棱角分明,显得极是整洁。而且一眼望去都是红色的屋,好似一群群契形红顶的积木被紧凑的摆放成一个大大的圆盘形。

在最外围则是一圈米黄色的厚厚城墙,如同一条长长的手臂环绕住这些可爱的“积木”。用它那高约有40多尺的墙面保护里面的人民。对于这种程度的城镇来说,它足以防住那些两三人高的普通巨人了。

另人印象最深刻的还有一条穿越了整个城镇的河流,得出人们对它非常重视,专门在城墙上开出特殊的形状供它与船只通过。现在,它就像一条银蓝色的绸缎,反射出漂亮的太阳光泽,令航行在其上的许多小船极为显眼。这些小东西正从城墙上专门设计的开口处进进出出,给整个城镇带来勃勃生机。

“这才有点儿‘城镇’的样子嘛。”东a子心里暗想,以前的哈蒙威尔镇也实在太寒酸了,天天叫它“城镇”实在是让人觉得憋屈。此时到这开阔之地、整洁之城、繁荣之景,顿觉心情大好,连日来车马劳顿的身心疲惫和逃往的紧张情绪一扫而空。颇有种天地通透的感觉。

心中忍不住暗叹:若是能居住在这城镇外的山岭之上、长河之侧,也是一件美事。平日里可上山采集草药,炼制九转玄功所需的丹药;闲暇时可下山到城中游览世情。真是一种逍遥的生活——就像是在地球上的时候。

他正想的美妙,忽听旁边的格林姆略有不满的问道:“为何把树人收起来了?要是没它拉车,我们怎么前进?”

东a子负手而立,继续遥望着城镇:“要是有人到它,就知道我们之中有德鲁伊。如果这个人消息灵通的话,便知道我们就是杀死帕力克的通缉犯。这样一来行踪就暴露了。所以不能在这里用它。等会儿有人路过的话,我们就买几匹马。让马拉着车子穿过那个城镇,到了无人的小路再换树人去拉。这样就安全多了。”

言毕又脱下自己的齐膝外袍,将其反穿。以遮挡衣服外面的特殊符号,防止被人认出。

等待是一件非常难熬的事情,格林姆等到心焦难耐、坐立不安的时候,终于见一个商队从远处的狭窄山路间出现了。

那是一个约有百人的商旅队伍,但从穿着上开又分为两个部分。其中一部分人外面穿着统一的无袖齐膝长衫,胸背处绘有相同的标志符号。里面穿的则是厚皮甲,有些还镶嵌了铜突以强化护甲效果。他们手里面各种武器一应俱全,或持结实而尖锐的长矛,或配朴实的双手大剑、或带精美的长匕首、或携厚重的强弩场箭。并且前呼后拥的,咋上起还以为是一支小型装备整齐规范的军队呢。而在他们后面则是另一种打扮的队伍,起模样好似伙计、脚夫之类,穿着样式统一的蓝灰色粗布衣服,身上无甲无盾。仅有少数人配了普通的单手剑。他们赶着马车、辎重形成一个单另的大队伍,其前后还有几人还举着绘有某种兽类图案的旗帜。来这架势,倒是个稍有实力的商队,远非普雷格之流的“流民”商队可比。

等走得近了却有发现,走在前面的“军队”队伍里,人人都略显出无精打采的样子。甚至有二十来个人,很不守规矩的晃荡着,让整个队形显得有些凌乱。

但走在队伍前方的商队头领却没有任何表示。

那头领上去四十岁上下的样子,身材结实而微胖。脸上那一副修建整齐的短胡子令他上起格外有精神。他身穿一套色彩鲜艳的三色外套骑在一批高头大马上,让人一眼就出其地位最高。只是他表情有些凝重,正与旁边另一个骑着马、穿着金黄色法师袍的中年男子在议论什么。

那个男子穿着风衣状的金黄色法师袍,将标准而精悍的身体体现出来。法师袍里面则是粗布衬衣和两条绕身缠腰的施法材料皮袋。每条皮带上都有一排小型皮口袋——那些都是用来分装施法材料的,防止材料混装在一起后相互污染或干扰,降低法术的成功率或效果。

仔细数一下,他身上大大小小的口袋大约有二十多个,上去像个全副武装的怪人。这足以说明他只是一名普通的中等法师,因为只有这种法师才会穿成这副全副武装的样子。高等法师大都会“施法免材”的,一般的材料都可以省去。故而不需要很多口袋,穿的衣服也比较简易、美观。

他们也远远的到了东a子三人。

那个法师模样的男子一到他们,立即愣住了。又对着他们仔细瞧了半天后,忽然对首领说起来悄悄话。

“他不会是认出我们了吧?”乐琳戒备的半抽短剑问道,她对法师一向是不放心的。

格林姆嗤笑一声:“我,不是认出了我们,而是到了车内法术物品释放的法术灵光。如果猜得不错的话,他正向那个首领推荐买下这些东西呢。”

东a子连忙交待道:“如果他们真的过来买东西,你们千万别把帕力克那副铠甲拿出来了!否则我们就要暴露了。”

二人点头称是,不一会儿功夫,商队已经走到了面前。

“朋友!”商队老板非常专业面含友善至极的微笑:“你们是去罗德利斯奎城卖东西的吗?”

“不。”东a子强先说道:“我们是为吉芬城里的朋友带去一些东西。”

“哦?”商队老板面有喜色的说道:“我们这趟也是去吉芬城呢。”

中午的时候,东a子一行人已经向商队买了两匹马来拉车,并且和商队一起向前面的罗德利斯奎城出发了。他们已经获得了首领的邀请,暂时加入了这个同样也去吉芬城的商队。

只是山路难行,似不远的城镇走了半天却还有十几里远。城市的轮廓已经清晰可见,但一些战士开始吵吵嚷嚷的喊肚子饿,都扔下武器、蹲坐在原地不走了。商队的首领不得不下令停止前进,等生火吃饭后再赶来。按照他的想法应该在晚上赶到城墙下去休息,这样可以避免周边强盗的袭击。

但这个起来不错的主意很快就引起了一场波澜。

几十道篝火和炊烟升起,商队的人各自围成几十团吃饭。东a子三人再加上那只体大如犬的巴德贝则独立的升起篝火做饭,当然这次是由乐琳出手的。

“那几十个战士有点奇怪啊。”东a子四处瞧了瞧后对他俩说:“你,他们一伙人聚拢在一起做饭,好像是一个独立的小团体。在路上的时候这些人不怎么听那老板的话呢。”

格林姆正眼巴巴的着锅里冒出的浓浓“香雾”,恨不得那美味的肉汤下一秒就熟了。听了后随口说道:“那就八成是一些雇佣兵吧。多少还是有些战斗力的,要不也不敢对老板挑鼻子竖眼。”

“那也不至于如此散漫啊。听他们的言语,对老板也甚是不尊重”东a子疑惑不解:“我要是老板早就解雇他们了,也亏得这位老板好脾气。”

格林姆轻笑一声说道:“也许是老板对那些雇佣兵战士不尊重在先呢。这种商队说大不大、说小不小的,正是发展的瓶颈期。听说是最容易出现拖欠帐款和薪水的。你再那个法师。”

他指了指与老板同吃一锅饭的中年法师,稍有些酸酸的说道:“他就跟老板的关系非常亲密,我估计那些战士们可能是受了不公的待遇,所以怠工了。”

“哦。”东a子点了点头,又转身逗弄巴德贝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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