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人书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5章 渣男怎配与他比(第1页)

此言一出,宴会众人诧异地顺着苏倾城的视线望去,这才惊觉原来傅修远就站在二楼,顿时之前那几个说闲话的面色煞白如纸。

海都的傅先生,人称活阎王。

平日里傅先生一副金丝镜,唇角微扬,风度翩翩绅士有礼。

可只有见识过他手段的人,才能读得懂他镜片后的双眼,晓得他骨子里有多么的阴狠嗜血,他的手腕绝非一般人能承受的!

可苏倾城竟然不愿意跟他订婚?还要跟野男人私奔?

嗯,苏倾城凉定了!

人群中,钟馨儿嫉妒得双眼几乎冒火,恨得红酒杯都快捏爆,她狠狠地盯着苏倾城,凭什么她费尽心机才仅仅让人认识到她,而苏倾城一出场就夺走了所有人的惊艳和赞美,凭什么!

等着吧,傅修远不会原谅你,他恨不得掐死你!

然而,在众人怜悯戏谑的目光下,男人却脚步沉稳,不紧不慢地走下了楼梯。

傅修远的视线始终定格在苏倾城那张明艳的小脸上,一直踱步到她身边,伸出大掌,轻轻握住了她伸出的小手。

当他们十指相握的刹那,周围顿时死一样的沉寂。

随即爆发出了热烈的掌声!

苏倾城笑得更开心了,甜蜜地依偎在傅修远怀中,仰头看向他。

傅修远面无表情,深邃的双眼此刻也正微微低头看着她,目光中饱含了有审视和探究,仿佛要窥透她的内心。

这一次,苏倾城坦坦荡荡地迎上了傅修远怀疑的目光。

“傅修远,我来参加我们的订婚宴了,你开不开心?”

“嗯。”

男人表面很平淡,但从他紧握住她手的力道来看,他很满意她的表现。

呼!这把赌对了!

苏倾城长长地松了一口气,先稳住傅修远,抱住大腿再说。

平心而论傅修远是顶好的。

他英眉幽目,五官立体,高挺的鼻梁恰到好处,紧抿的薄唇时刻透露着身为上位者的严谨。

不仅仅是外表,他的能力也让人望尘莫及。

年纪轻轻就进入商场,率领整个傅氏集团打下稳固的江山,数年浮沉让他越发沉稳,喜怒不形于色,眉眼间的不怒自威是岁月沉淀后馈赠给他的礼物。

论能力,许文安不及他。

轮外表,许文安更不及他。

不,渣男怎配与他比!

啊!她当初怎么就瞎了眼,放着这么好的珍珠不要,偏要去追那垃圾鱼目!

“你说,我们是不是差了点东西?”苏倾城站在台上,悄悄靠住傅修远的肩膀,娇软嗓音中有些落寞和遗憾。

傅修远深深地看了她一眼,随即给孔昂递去一个眼神。

孔昂秒懂,很快跟变戏法似的取出一个黑色的小盒子,屁颠屁颠地奔上台,双手交给了傅修远。

那是一对闪闪发光的钻戒。

苏倾城刹那间眼眶一热。

前世她根本没有来参加订婚宴,傅修远也明知她不会来,甚至还被她以自杀逃婚来羞辱,可他竟然还是把订婚戒指一直带在身边。

苏倾城仰头望着傅修远,泪水在这一刻差点决堤。

是她太对不起他了。

“呦?不是死也不愿意这门亲事,如今又假惺惺的哭什么?”

忽然一道讽刺的嗓音响起。

这道声音在热闹中瞬间显得格外突兀,所有来宾都是一僵,诧异地朝声音来源处看去。

说话的不是别人,一袭紫色旗袍,墨发高挽,正是傅修远的母亲。

众所周知,傅母出自书香门第,嫁到门当户对的傅家后便更是养尊处优的贵夫人,心中的儿媳人选自然想要一个同样内外兼修、能上得了台面的大家闺秀。

反观苏倾城,除了一张好皮相,哪还有优点?

众人的目光由最初的惊艳,逐渐变了味道,戏谑、玩味、大多是端着酒杯看好戏的。

read3();看小说,630book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热门小说推荐
[快穿]反向攻略

[快穿]反向攻略

周二周三请假,粉随爱豆,请尊重正版。预收文在专栏,星河为止大限将至的裴幼荔绑定了一个快穿系统,每进入一个世界,攻略不同的人物,就可以获得不同点数的生命值。她信心满满,打算大展身手,结...

阴阳江湖+番外

阴阳江湖+番外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阴阳江湖作者花瑟文案人生就是一个江湖,仗剑江湖和阴阳江湖又有什么不同,只不过一个仗的是剑,一个仗的是术!一个惩除的是坏蛋,一个惩除的是恶鬼,你说,坏蛋和恶鬼有区别吗?你知道吗?有些人比恶鬼坏千倍万倍!诸葛冥英他说,像傀儡一样长久地活着,不如像烟花一样短暂地消...

凡人修仙传仙界篇

凡人修仙传仙界篇

凡人修仙,风云再起时空穿梭,轮回逆转金仙太乙,大罗道祖三千大道,法则至尊凡人修仙传仙界篇,一个韩立叱咤仙界的故事,一个凡人小子修仙的不灭传说。...

相府傻妃的美好生活

相府傻妃的美好生活

他是星光王朝人人追捧的二皇子,他厌恶这个所谓的未婚傻妻,觉得她配不上他。所以百般羞辱,只为解其婚约。却不知,一经穿越,她已不是原来的那个她。他看似无害其实却是最惹不得的人。初次见面她被他狠狠地扑倒,外带轻薄的语气挑逗弄她。很好,她们的梁子结大了他是万人之上的皇,却是为了她甘愿受人限制情节虚构,请勿模仿...

我只想在DC世界过平静的日子

我只想在DC世界过平静的日子

我的叫杰昆周,29岁。住在哥谭市东北部的废旧厂房一带,未婚。我没读过书,每天都要和黑金丝雀把阿卡姆跑出来搞事的揍一顿才能回家。我不抽烟,酒仅止于塔利亚给我酿的拉萨路之池酒水。晚上11点睡,偶尔有任务的时候就几个月不睡。睡前,我一定喝一杯温牛奶,然后让渡鸦确认没有恶灵缠住我,上了床,马上熟睡。一觉到天亮,决不把疲劳和压力,留到第二天。医生都说我很正常,虽然医生叫哈莉奎茵。我这个人别无奢求,只希...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