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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取名黑风(第1页)

原本狗熊吃的不过是玉米啊,蜂蜜啊这些,但是狗熊天生也是杂食性动物,这化丹之后,人肉似乎是一种大补之物。人类,由女娲娘娘用泥土所化,天身具备天地灵气,五行之体,得到上天眷顾,远比这些妖怪更容易修炼。吃人肉,让这些妖怪修炼能够更快一些。就如同人类炼丹来提升修炼一般。孙凌虽然化丹,但是兔子,本身是素食主义,而且元神是人,所以没什么感觉。但这熊怪想吃人的感觉却特别强盛。

所以,孙凌能跑,但这山下的村庄却跑不了,那些村民可就要落入这熊怪的口中,成为腹中餐了。孙凌自然不能让这情况发生。

但怎么对付这熊怪呢?孙凌脑海里一阵计量。现在的关键是不能破防,金剑虽然锐利,却不能破防。单一的金毫毛无法破防,就只能两者合并了。

孙凌脑海里念头一生,其中一根金毫毛化为一张金弓,另外一根则幻化为一支金色弓箭。

弓弦拉开到极限,弓箭瞄准熊怪大脑。妖气大涨,一股锐利之意,弥漫深山。

“嗷呜~~~”熊怪也感受到弓箭的威力,眼神变得畏惧起来,双掌护住脑袋,拼命的躲闪着弓箭。但熊怪本就笨拙,而这弓箭乃是金毫毛所化,转动极为灵巧。

“着!”孙凌一声大喝,金色弓箭‘嗖’的一声,便消失不见。

只听得一声惨嚎,熊怪双掌被射了个窟窿,金色弓箭扎着熊掌上,鲜血如泉涌般流了下来。

“嗷呜!”这熊怪也是狠角色,见孙凌手中只剩弓,没有箭,顿时要扑上来。

“收!”但是,孙凌只是轻唤一声,扎在熊掌上的金色弓箭重新飞回到金色弓弦之上,再次对准熊怪。

“嗷呜~~”这次熊怪怕了。刚才那一下,自己熊掌就被扎了个透心凉,这要再来一次,那可就完蛋了。生死关头,怎么办?

金色弓弦再次拉满到极限,就要射出。

这时,熊怪扑通一声,朝孙凌跪了下来,连连磕头,脑海里神念冒出,愿意拜孙凌为大哥,从此生死与共,唯命是从。

孙凌愣住了。这还是熊怪么,居然打不赢,就要结拜,这也太精明了。这简直比兔子还精。我呸,比狐狸还精!自己现在是兔子,那以后决不能再说什么兔子的话。孙凌碎碎念着。

不过这饶不饶过这熊怪呢?孙凌思索半天。

孙凌这边思索,那熊怪全身是汗如雨下。它好不容易一次意外觉醒智力,开始修炼,经过十余年修炼,总算能够凝练妖丹,开启妖道之路,要是就此死了,太过可惜。因此,在察觉到自己可能死在这兔子手上后,熊怪便决定磕头求饶。反正妖怪嘛,刚刚开化脑域,也不懂什么礼义廉耻。只要不死,那就是好的。而且孙凌这兔子,虽然看上去弱小,但那法宝却着实厉害。

熊怪隐约知道,但凡只要有法宝的妖怪,那都是天底下最厉害的妖怪。自己没法宝,那就不如这兔子。拜其为大哥,不耻辱。只是不知道,这兔子大哥是否会收下自己。

忐忑之中,孙凌有了决断。杀了这熊怪,对孙凌来说没什么好处。虽然这熊怪妖丹,能够帮助孙凌加速一点修炼速度,但是意义不大。反之,如果收下它,那可是多了一个厉害小弟。这熊怪原形是狗熊,天生力大无穷,皮糙肉厚,这以后修炼高深了,可远比自己这兔子厉害多了。自己这金毫毛,现在看似厉害,但到了以后,进入‘化形期’可就不好说了。

“既然你愿拜我为大哥,那以后我要你站着,你就不能蹲着,我要你坐着,你就不能趴着。总之,只要你以后但凡有不让我满意之地方,我就用这弓箭射死你,你可明白?”林风神念传过去。

熊怪连连磕头表示明白。

这下,孙凌方才收了弓箭,重新化为金色毫毛,飘落到孙凌头上。

呼!孙凌长吁一口气。其实这熊怪要再坚持一下,或者说,它要是妖力充盈,自己还真未必能射死它。这一战,看上去自己轻松,实际上可是惊险无比。好在,这熊怪脑筋笨,不然后果不堪设想。

“嗯,既然收下你为小弟,那总得给你取个名字,以后你就叫——黑风吧!”孙凌一时间,也想不到什么好名字,猛然想起这《西游记》里有个黑风怪,也是熊精,就去了那个怪字,就叫‘黑风’。

熊怪,不,应该叫‘黑风’,听闻自己有了名字,拍着熊掌大了。对于有了名字,它还是甚为高兴的,一张熊脸都快挤出花来。

名字,对于这些妖怪来说,都有着非同凡响的意义。这代表着它们不再是畜生,不再是禽兽,而是妖精。在人类看来,妖精和畜生没什么区别,但在妖界,妖精和禽兽区别大了,如同人类和猿猴一般。

“对了,黑风,你记住,这段时间,你不要下山了。现在山上修炼,过段时间,我们就要离开这里去远方了。”孙凌想了想吩咐说。

黑风一阵纳闷,离开这里,那去哪里?

“哼,不要多问,到时你自然就知道。这里穷乡僻壤的,有什么意思。这世界大着呢,以后跟着哥哥我,有你吃香的,喝辣的。”孙凌哼哼叫说。

“那有人肉吃不?”黑风本能的传来神念。

人肉,现在是黑风这个熊怪最可口的食物。

“我呸,吃什么人肉,要吃也吃唐僧肉啊!”孙凌呸呸大叫,不过骂完又是无语。这唐僧肉,虽然很香,但是自己能吃的么?不谈有孙悟空保护,就算没有,自己也是人,也吃不下去唐僧肉啊。

孙凌摇头晃脑嘀咕一阵。黑风脑筋笨,也不懂孙凌在干嘛。不过却记下了一点,不吃人肉,吃唐僧肉。因为老大说的,唐僧肉更好吃。

“好了,你就呆在这。没我命令,不准下山!”孙凌看看天色,已经要大亮,告诫一番后,便回到了山村,继续呆在采儿的怀里。

此后几天,孙凌没有怎么修炼,反而是尽可能的陪着采儿。因为孙凌要离开了。既然已经化丹,而且收了这黑风熊怪,基本上安全是没问题了,那就要离开了。要去寻找孙悟空,以及弄清楚这里是哪了。在这山村,交通不便,信息落后的,别说知道孙悟空,就连哪一年都不知道。只是孙凌多少有点舍不得这采儿,所以才想要多陪采儿这几天。

这数周以来,采儿几乎寸步不离,孙凌此前也养过宠物,一条边牧,猛然一天走失,那也是几天茶不思,饭不想的。自己要猛然间离开,这采儿恐怕也是如此。想到此,孙凌自然有点不舍。

呸呸!自己还真当自己宠物了。不行了,必须离开!

孙凌觉得,今天晚上,趁着月半弯时,就此离开。趁着采儿熟睡之后,孙凌悄悄的从采儿怀抱里钻了出来,就要离开。

“小白,你要走了么?”采儿突然起身,一脸幽怨的望着正要逃离的孙凌。

孙凌一个哆嗦。自己被看穿了?被这个小女孩看穿了?

“小白,我知道你和一般兔子不一样,我知道你每天晚上都到房顶去,我猜你可能是天上的玉兔精下凡。爸爸常说,天上月亮里住着嫦娥仙子,嫦娥仙子有一只玉兔精,这玉兔精是你么?”采儿幽幽说。

孙凌听了想骂娘。小丫头,那玉兔精是母兔子,自己可是公兔子!

“小白,你走吧,回你的天上去。只是希望你以后能够在月亮上多看看我。”采儿童真说,“没有了你,我都好难过,这嫦娥仙子没有了你,更难过吧!”

孙凌眉头动了动,最终在采儿一脸泪水中离开,连头都不敢回一下,直奔深山。

“喂,黑风,给我起来!”孙凌一脚踹在酣睡中的黑风鼻子上。

“嗷呜~~~”黑风一阵大叫,正想一巴掌拍死那个敢吵醒自己的灰孙子,一看是孙凌,顿时眉开眼笑,连连赔礼。

“大哥,你来了!”黑风很没节操的鞠躬。

“好了,别说了,给我去抓只兔子来。记住,要活的!”孙凌吩咐说。

嗯?抓兔子,要活的?黑风脑筋愚笨,半天想不明白孙凌想要干嘛。不过老大的吩咐,就是圣旨。它不敢怠慢。不过熊怪就是熊怪,哪怕化丹,也还是熊怪。抓兔子,这任务对它来说太困难了。折腾了一夜,天都快亮了,树撞倒无数,蟒蛇,老虎抓了不少,但兔子一只没有。

废物!孙凌无奈咒骂一声,只能亲自抓了一只兔子,和自己身体仿佛的兔子,然后用嘴巴叼着这只快傻掉的兔子,送到了哭睡着的采儿身前。最后深深看了一眼采儿,转身离去。

从此一刻,孙凌道心无损。开始自己真正的修炼之道。他却不知道,看见这只兔子,却让采儿起了修炼之心,发生无数多的事情。当然,这是后话了。现在,孙凌坐在黑风脑门上,开始向着最近的人类城邦进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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